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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09月27日
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根據《山西省大數據發展規劃(2017-2020年)》(晉政發〔2017〕5號)、《山西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的若干政策》(晉政發〔2017〕6號)、《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<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晉財建一〔2017〕205號)等規定,為做好2017年山西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申報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范圍
山西省境內實施的大數據相關領域項目,具體范圍參見《2017年度山西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申報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申報指南》)(附件1)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項目單位是在山西省境內登記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。
(二)項目單位生產經營和信用情況良好,無知識產權糾紛;財務管理健全,產權明晰。
(三)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,符合《山西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引導目錄(2017年試行)》相關方向。
(四)符合《申報指南》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2017年省本級其他專項資金已支持項目不再重復支持。
三、申報材料
(一)各市經信委、省直各部門、省綜改示范區、省屬國有企業、中央駐晉單位的推薦申報文件及項目匯總表(附件2)。
(二)項目單位專項資金申請報告,主要包括:
1. 專項資金申請表(附件3)。
2. 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(附件4)。
3. 申報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,尚未完成“三證合一”的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。
4. 申報材料正文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(具體要求見附件1、附件5)。
5. 申報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(具體要求見附件1)。
四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程序
1. 按照屬地化原則,各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照《申報指南》支持的范圍,認真組織管理范圍內的單位進行項目申報和審核,逐級推薦上報至省經信委。
2. 省直各部門、省綜改示范區、省屬國有企業、中央駐晉單位可組織本單位管理范圍內項目的申報和審核,直接推薦報送至省經信委。
3. 各市經信委、省直各部門、省綜改示范區、省屬國有企業、中央駐晉單位要對項目申報單位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合規性負責審核把關。
(二)申報時間
各市經信委、省直各部門、省綜改示范區、省屬國有企業、中央駐晉單位請于10月16日前,向省經信委報送申報文件、項目匯總表及項目單位專項資金申請報告的紙質版一式八份,同時以光盤方式報送電子版(項目匯總表電子版應為EXCEL格式,其他材料電子版應為PDF格式),紙質申報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提交的電子版申報材料內容一致。
五、聯系方式
省經信委大數據產業辦 賈婷婷 3046995
省經信委電子信息處 王凱文 3046160
省經信委信息化推進處 薛利杰 3040995
省經信委信息安全處 謝義周 3046293
附件:1. 2017年度山西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申報指南
2. 2017年山西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匯總表
5. 資金申請報告編寫要求
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2017年9月18日